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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读案明法】暴躁乘客因绕路打司机 拘留罚款加赔偿
【 】 【 2024-12-20 08:44:16 】 【 来源: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

  暴躁乘客因绕路殴打司机,造成司机身体受到伤害,法院会怎么判?一起看看这起案件。

  案情简介

  2023年8月27日23时许,曹某与同事吃饭醉酒后,乘坐张某驾驶的出租车回家,发觉路线不对,与张某发生争执,曹某用右手打了正在驾驶出租车的张某头部右侧一拳。两人到派出所调解,争执不下。随后,派出所对曹某宣布了处罚决定,拘留八天,罚款四百元,曹某服从处罚。

  事情发生后,张某于2023年8月28日在攀枝花市中心医院接受急诊治疗,医生确诊:右耳外伤,听力下降,头部外伤;建议休息三天,不适来诊,张某此次治疗费697.37元。事后,张某将曹某告上法庭,诉称其从事出租车营运的注册驾驶员,因曹某的违法行为致使其无法正常营运的班费、误工费、精神损失费,以及后交通费等共计6917.37元。终上,张某诉求曹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6969.37元。

  裁判结果

  法院认为,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。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根据现有证据显示,本案曹某出手致伤张某存在过错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对于张某有票据的医疗费697.37元,以及因为受伤医嘱建议休息3天的误工费755.78元、交通费酌情支持50元,故法院依法确认张某的合理费用共计1503.15元。张某主张精神损失费5000元以及曹某乘车产生的车费52元的诉讼请求,由于张某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主张,不予支持。

  综上所述,根据张某的主张,依法确认的张某合理费用,张某的诉讼请求部分成立。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:

  一、被告曹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某医疗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等各项赔偿款人民币1503.15元。

  二、驳回原告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
  法官评析

  冲动一时爽,事后悔断肠!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适度饮酒,文明乘车,共同营造和谐有序、安全舒适的交通环境。近年来,辱骂、殴打甚至抢夺司机方向盘等干扰驾驶的行为时有发生。殴打司机不仅威胁驾乘人员安全,还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,会导致车辆有随时失控的风险,给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及财产造成危险,严重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。

编辑:景文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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