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湖园路段路面“油腻”,摩托车打滑侧翻...
2月13日,李某驾驶一辆面包车从南充老家装载50斤食用菜籽油回到攀枝花,下午17时许,行驶到攀枝花大道竹湖园路段时,因刹车过急导致菜籽油倒在车内,随后菜籽油漏到了路面上。李某发现后未采取任何措施就将车辆开走,回到了家中。
交警二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了这一状况之后,立即安排警力赶赴现场提醒过往车辆,并联系相关人员对路面进行紧急处理。
但是,在民警赶赴现场期间,刘某驾驶的摩托车行驶到该路段的时候,车辆打滑侧翻,造成了刘某脚踝骨折、车辆受损。所幸刘某佩戴了安全头盔,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。
事故分析:此次事故中,李某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“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载质量,严禁超载;载物的长、宽、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,不得遗洒、飘散载运物”之规定。且李某装载食用菜籽油遗洒后,未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,路面油渍造成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,经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认定,李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,并被依法处以150元罚款的处罚。
民警提示:车辆遇故障、事故或者其它道路原因不能继续行驶的,应当在车后设立警示标志,提醒过往车辆,并及时报警。
编辑:景文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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